展演介绍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美育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动新时代社会音乐美育全面发展,广东省古筝学会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古筝学会艺术展演。本次展演为广东省古筝学会公益性活动,旨在提升古筝艺术在广东省文化艺术的整体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对岭南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树立榜样和标杆,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
广东省古筝学会
广东省古筝学会是由广东省内古筝界的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理论家、社会活动家、制琴技师以及热爱本专业的企业家、爱好者等自愿组成的学术性、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会旨在团结省内古筝界人士,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普及古筝教育,开展筝曲创作和理论研究,为广东古筝文化建设竭尽全力,开创广东省古筝事业的新局面。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承办单位
深圳市古筝学会
深圳市古筝学会是由全市范围内艺术院校的古筝教师、专业文艺团体、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的专业古筝工作者及有一定水平的从事业余古筝教学的古筝教师或古筝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盈利性、具有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学会旨在加强市内外、国内外专业、业余古筝教师、演奏者之间的学术交流,普及并提高我市专业、业余古筝教学演奏水平,推动我市古筝艺术的发展,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组织架构
展演资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国各地区古筝学习者、从业者,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均可报名。
展演形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3日(周日)。
本赛事分为两轮,深圳市赛区初赛,决赛在广州举行,采用线下比赛形式,决赛入围名单将以公众号通知形式发布。
初赛时间:2025年7月19日-7月20日,7月26日-7月27日
决赛时间:以公众号通知为准。
比赛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香湾一路华侨城宝辰大厦38F(比赛厅)
地铁: 宝安站 B出口步行约100米到达,宝辰大厦入口电梯直达38F
展演分组
01|专业独奏组
(1)专业组A组:
全日制音乐院校、中等艺术学校在校民乐系古筝专业学生
少年专业A组:
13周岁至18周岁(2007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青年专业A组:
19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
(2)专业组B组:
艺术院校、师范类院校及综合类大学
(音乐专业、音乐教育专业)
少年专业B组:
13周岁至18周岁(2007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青年专业B组:
19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
02|非专业独奏组
(1)参演对象:
古筝学习者及爱好者(非专业学习者)
(2)组别及曲目设置:
儿童A组:
年龄在9岁以下 (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儿童B组:
年龄在10至12岁(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少年组:
年龄在13至18岁(2007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青年组:
年龄在19岁以上(200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03|专业重奏组
参演对象:音乐院校、艺术专业院校及附中
04|非专业重奏组
在校及毕业生,古筝学习者及爱好者。
注意|演奏规定时间及事项
演奏规定时间:
专业独奏组自选曲目一首,时间5分钟以内。
非专业独奏组自选曲目一首,时间3分钟以内。
重奏组自选曲目一首,时间5分钟以内。
*曲目可自行选段演奏,不可超过限制时间。
【注意事项】
1. 展演现场提供D调、G调古筝各一台。若非D/G调曲目,需自带古筝(不需要带筝架)。
2. 独奏与重奏组均不接受伴奏形式。
公益展演费用说明
本次公益展演报名费用:免费
活动意外险、证书费用、评审费
合计:80元/人/项
奖项设置
1、按展演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2、另设各地市(机构)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注意事项
1、所有参演者一经报名,即表明认可本章程,必须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2、因参演者提交资料有误,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与活动,后果自负,不予以退款。
3、主办方拥有本次展演所有音像的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权。
4、参演者有义务参加主办方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5、本次展演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01|联系方式
深圳市古筝学会联系方式:0755-26495081
联系人:毛老师 13509699715 闫老师 13603056105
深圳市古筝学会官方微信:
02|独奏报名方式
请通过扫码填写:
03|重奏报名方式
请通过扫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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