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师徒关系的界定(作者:高百坚)

传统师徒关系的界定
古筝圈有一种说法,认为郭鹰先生与莦韵阁先生是师徒关系。让我们先来重温郭老的遗文和郭老公子郭大锦先生的介绍,用事实来说话吧。
郭鹰先生写道:"当时上海有一个业余的潮乐组织叫“新潮丝竹会”,我是该乐会会员,合乐时,除拉椰子胡外,有时也弹潮筝,这对我以后在筝艺上有趋纯熟上有很大的帮助,更值得一提的是莦韵阁和洪明义两位先生,他们也是乐会成员,都擅长古筝。会乐时,莦先生是担任琵琶,洪明义是担任扬琴,他们有时也偶尔弹弹古筝。正因为这两位的偶尔弹奏,却给我增添不少养料。给我在筝艺上渐趋成熟有很大的帮助。"
郭大锦先生回忆道:1987年,时任上海市长聘我父亲为上海文史研究馆馆员、他在馆员自传中写道"我在古筝艺术中获得的一些成就,也得益于古筝前辈肖韵阁先生的指点和影响。"肖韵阁老师比我父亲年长14岁,他在四十年代曾在上海潮汕人的潮乐组织"韓江絲竹社"任音乐指导,当时我父亲也参加"韓江絲竹社"的活动。得到肖韵阁先生的指导和影响、在古筝演奏中吸取肖老师的绝佳之长。
综上,我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郭鹰先生与莦韵阁先生同潮阳老乡(今之汕头市)年龄相差十多岁,40年代又常在上海"韓江絲竹社"会乐,无疑,郭鹰先生的筝艺受到莦韵阁先生的影响和指点,但非师承关系。
我们再把话题延伸来谈:一般学生与流派传承人如何界定?此点目前似乎有模糊地带。
比如说,杨秀明先生在中国院教了李萌,邱大成,周望,这些名家在校期间跟杨先生学过潮筝,是师生关系,但有人将之列入潮州筝的传承谱系,这就怪怪的!学校的师生关系与传统师带徒的弟子关系有质的区别,不可混为一谈。
再如,有些流派筝家,学艺期间,得多师的指点,有的是师徒关系,也有的是一面之师。如陈其俊老师,师从潮筝李派第三代传人徐涤生之高足林木高学琵琶、古筝,后又得潮筝洪、李两大主流筝派名师高哲睿、林毛根、黄辉远的指点。陈老师与受业恩师林木高是师徒关系。林木高先生师承徐涤生先生,如此,陈其俊老师是潮筝传承谱系的第五代,徐氏第三代传人也就名正言顺了。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一般的学生与传统的师徒关系有着质的区别。真正的师徒关系的前提应是师傅与徒弟之间在技艺、潜质、人品等方面的相互承认并广而告之,舍此,都是一般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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