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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综述|王中山教授:古筝专业演奏课程

专家介绍


王中山,著名古筝演奏家、教育家,中国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乐系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音乐家协会古筝学会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社会音乐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会长。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古筝主课课程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中国弹拨乐表演艺术”教学团队学科带头人,并获“中国杰出民乐演奏家”光荣称号。


王中山的音乐表现细腻传神,音色柔美而亮丽,善于以情感丰富的音乐语言展现理性思维的深度。他曾荣获国际中国民族器乐独奏大赛古筝第一名,被誉为“筝坛圣手”“中国古筝艺术领军人物”。



课程内容


本次古筝专业演奏课程以梳理中国古筝艺术历史与传承为核心,系统论述了古筝从起源假说至近现代流派形成的完整历史,揭示其在文化流变中的形制创新,以及从雅俗兼具到流派分化的发展历程。在教学环节中,王中山教授借助文献与考古互证、技法与曲目分析等方式,展现了古筝这一艺术在历史变迁中与社会文化、民俗生活的深度绑定,并讨论其如何成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重要载体。此外,王中山教授还强调对古筝艺术的传承要做到“坚守传统”与“创新发展”的平衡,将课程思政融入专业教学中,为学员理解古筝艺术的历史价值与当代意义提供了全新视角。



教学目的和意义


本课程旨在通过介绍古筝艺术的历史发展脉络,帮助学员深入理解古筝各个流派的形成背景、音乐特征、代表作品及传承谱系,了解古筝与其他相关乐器的关系,以及古筝在不同历史阶段与社会文化的关联,进而构建全面的古筝艺术知识体系。王中山教授通过系统介绍古筝艺术背后的人文内涵,极大地增强了学员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使学员深刻体会古筝艺术中蕴含的民族精神、哲学思想和审美情趣,也进一步培养了学员的民间音乐视野,引导其理解音乐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的本质,避免将民乐束之高阁。


在演奏实践层面,课程重点指导学员能够根据作品的时代背景、流派特征及情感内涵等方面提高作品诠释能力,做到用恰当的音乐处理方式准确传达作品背后的艺术思想。更重要的是,课程致力于引导学员打破传统演奏思维的局限,要积极将古筝与其他音乐形式融合,拓展古筝的表现力和应用场景。



教学内容分析


本次课程以《中国古筝艺术历史与传承》为主题,内容分为“起源假说”和“历史脉络”两个部分。


一、古筝起源假说


课程伊始,王中山教授围绕古筝的起源,聚焦于“何时、何地、何器、何人”四大核心问题展开深入梳理。有关筝的诞生时间,学界主要依据历史文献与考古实物两条线索。如李斯《谏逐客书》中“弹筝搏髀”为“真秦之声”的记载,表明战国时期筝已在秦地流行,可推测公元前3世纪前已有筝的存在;而1979年江西贵溪仙水岩春秋战国崖墓群出土的十三弦器,被部分学者认定为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的筝类实物,将筝的起源时间上推至公元前6世纪,但对于该实物的属性,学界仍存争议。


关于古筝起源地,目前学界主要有“秦地说”“越地说”“西来说”三大观点,其中“秦地说”基于文献的“真秦之声”;“越地说”则主要据浙江绍兴306号墓铜铸模型和江西贵溪十三弦器等考古材料;“西来说”最早见于郭沫若对“筝”字音的分析,主张筝来自西方,但该说更多体现“文化圈理论”,现已被考古实证否定。


在有柱弹弦乐器的谱系关系上,筝、瑟、筑多有互证。关于器制渊源,主要有“筝筑同源”说和自汉代起的“筝瑟互鉴”说。至于筝的创制者,既有“后夔造筝”之说,也有归为“蒙恬造筝”,但均为传说或存疑文献记载,缺乏实物和史实佐证。


二、古筝发展的历史脉络


在古筝艺术发展的历史梳理上,王中山教授将其演进分为四个重要阶段,详细分析了每一时期古筝的形制、功能和文化定位:


(一)秦汉魏晋:繁荣初现


先秦古籍如《礼记·乐记》已载筝的形制,虽然秦时短暂停留于宫廷,但在民间酒会与节庆活动中流传不绝。西汉时期,筝在乐府、相和歌推动下获得发展,出现多种音列与形制,十二弦、十三弦并存,代表曲目如《陌上桑》。在纯器乐“但曲”艺术中,筝凭借其音色表现力兼具“雅”和“俗”的特质。魏晋时期,著名文人如阮瑀、傅玄等所著八篇《筝赋》,首次系统论述筝的用材、结构与曲目,标志着筝乐美学的诞生。


(二)隋唐:多元辉煌


隋唐时期,音乐体裁和文化交流极为丰富,筝的变体(轧筝、鼍首筝、云和筝)层出不穷,十三弦筝最为主流。筝广泛参与燕乐、清商乐、西凉乐等不同乐种,并在宫廷与民间娱乐活动中均有重要地位。唐诗中频繁出现筝的身影,诗人如卢纶以“玉指回旋若飞雪”生动描绘了演奏技法的细腻与绚烂。


(三)宋元明清:稳定发展


这一时期筝的结构逐渐完善,宋用十二、十三弦,元增至十四弦,明清则多见十四至十六弦,且清末改用铜弦。宋徽宗时虽归入“俗乐”,然在宫廷、民间仍极为盛行,并与琵琶合奏成“弦索乐”主体。文人诗词如苏轼、萨都剌中常现“哀筝”“玉筝”,反映其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近现代:流派芬芳


在五四运动和新文化推动下,各地音乐社团如北京“道德学社”、上海“大同乐会”等竞相组织筝乐活动,推动了独奏和新曲目的繁荣。新中国成立后,专业音乐学院开始系统化教授古筝,形成了院校与民间双重传承格局。1961年全国古筝教材会议上,曹正提出“茫茫九派流中国”九大筝派分类,奠定了近现代筝乐格局,但对蒙古族雅托噶和延边朝鲜族伽倻琴是否属于古筝派别,尚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王中山教授的课程通过考古与文献并重的方法,全面梳理了古筝的起源假说和历史发展脉络,既关注学术溯源的争议与演变,也着重展现古筝艺术在中国音乐史中的传承与变革,为学员深入理解古筝的艺术根基和发展脉络提供了系统性、学理性的支持。



专家寄语


古筝,这一承载着千年文明的“仁智之器”,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璀璨瑰宝,更是传递真、善、美的艺术使者。在专业教学中,教师应当以学生为本,尊重其主体性,通过历史语境、文化内涵等课程思政元素的自然融入,激发学生对筝乐艺术的深层认同与文化自觉,使文化传承成为一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持久力量。古筝教学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平衡“技艺的精严锤炼”与“个性的自由舒展”。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教师既要坚守技术的严谨性,为学生奠定扎实的演奏根基,又要以开放的视野拓展艺术表达的疆域,最终实现技法与美学的和谐统一。对于教育者而言,真正的成就不仅在于培养出技艺精湛的演奏者,更在于让学生在掌握琴艺的同时,始终保有对艺术的虔诚与热忱,在指尖跃动的旋律中,追寻求真、向善、尚美的人生境界,让筝音成为心灵与文化的永恒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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