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馆及有关单位: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和活跃群众民族器乐文化活动,发现和激励优秀的民乐人才,促进我省古筝演奏的教育与发展,打造导向性示范性的古筝艺术盛会,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第五届“群星杯”古筝分级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 办:浙江省文化馆、浙江省音乐家协会、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
承 办:浙江省文化馆社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奖品赞助:上海文华乐器厂
支持单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媒体支持:浙江艺术网、华音网、浙江日报、钱江晚报、都市快报、浙江在线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 任:刁玉泉(浙江省文化馆馆长)、翁持更(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主席)、林 涌(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总监)
副主任:邬 勇(浙江省文化馆副馆长)、胡敏(浙江省文化馆副馆长)、周鸣岐(浙江省文化馆馆长助理、培训中心主任)、鲁晓虹(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顾晓燕(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会长)
成 员:周卫平(浙江省文化馆培训中心副主任)
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胡旭霞(浙江省文化馆社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阎敏(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
成 员:童年 (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制片人)、周平 (浙江省文化馆理论调研信息中心)、沈顺娟 (浙江省文化馆办公室)、洪樱枝 (浙江省文化馆社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赵亚倩 (浙江省文化馆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三、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14年8月7日(9:00-18:00)
比赛时间:2014年8月8日—8月9日
大师讲座:2014年8月10日上午
颁奖典礼:2014年8月10日下午
四、比赛地点
1.报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比赛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3.大师讲座地点: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厅
4.颁奖典礼地点: 浙江广电集团400平米演播厅或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厅现场录播。
五、参赛费用
每人500元(含大师讲座)
六、比赛组织方法
比赛分初赛、半决赛、决赛和颁奖典礼暨优秀选手汇报演出 ,其中初赛由当地相关单位组织进行,选拔后选送至浙江省文化馆参加半决赛决赛。
1.先由各县(市、区)将各地的选手进行组织选送,并将选送人员报当地市文化馆,由各地市文化馆组织选送并统一报送浙江省文化馆社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音乐部。
2.也可由浙江省古筝专业委员会进行组织选送至浙江省文化馆社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音乐部。
3.半决赛、决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进行,颁奖典礼在浙江少儿频道演播厅或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厅进行录播。
4.半决赛分为一至十级、演奏级以及成人组、专业组、重奏合奏组,决赛时所有选手不分组别同时进行。
5.参赛选手报名时需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6.参赛选手也可在浙江艺术网http://www.zjart.com 和华音网http://www.huain.com网上报名或下载报名表报名。
7.曾在地市级以上相关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可凭获奖证书直接向省文化馆组委会报名直接进入半决赛。
七、比赛要求
1.比赛演奏时间:初级组(比赛曲目3分钟以内)、中级组(比赛曲目5分钟以内)、高级组、演奏级组、成人组、专业组、重合奏组(比赛曲目8分钟以内),时间到后自动叫停。
2.参赛曲目:以上海筝会编2005年改版的《中国古筝考级曲集》为准。
3.评审要求及标准:
(1) 乐曲完整性
(2) 音准节奏
(3) 乐曲技巧
(4) 音乐风格
(5) 舞台表现力
八、奖项设置
1.每个级别设特别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表演奖、优秀辅导老师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每位获得特别金奖的选手除获得由主办单位文化馆颁发的获奖证书外,还将获得由上海文华器乐厂提供的古筝一架,并有机会参加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年度少儿春晚或浙江少儿频道各大公益演出;其他获银奖、铜奖、优秀组织奖选手及优秀辅导老师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九、其他事项
1.各市文化馆于8月1日前,将参加半决赛的选手进行网上报名或将报名表寄至浙江省文化馆社会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C区8号四楼,邮编:310006)。
2.联系人:
浙江省文化馆 胡旭霞:0571—85366931 13805729184
浙江省文化馆 陈俊瑶:0571—87083278 13735846547
传 真:0571—87081643
浙江省文化馆
201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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